廣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辦公室關于鐵皮石斛、靈芝、杜仲葉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2-08 10:23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對鐵皮石斛、靈芝、杜仲葉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方案〉的通知》(桂衛食品發〔2021〕1號)和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現就使用鐵皮石斛、靈芝、杜仲葉作為普通食品原料試點生產加工食品申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自治區范圍內使用鐵皮石斛、靈芝、杜仲葉等3種物質(按傳統生產工藝或飲食習慣進行的物理加工,不包括化學提取其成份物質)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生產企業(含已獲相關產品食品生產許可證和新辦企業),食品小作坊不得使用上述三種物質生產加工食品。
二、申報流程
(一)確定相關產品名稱。意向食品生產企業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確定申報相關產品名稱。
(二)制定產品執行標準。意向食品生產企業根據“一品一標”的原則,確定執行相應產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鼓勵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相關產品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并到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備案。
(三)試點企業提出申請。意向食品生產企業如實填報《新食品原料試點生產企業申請表》(附件),向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四)試點企業資質審核。試點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新食品原料試點生產企業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申請產品的配方及工藝,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赴現場進行投產前的技術指導。
(五)試點企業資質公示。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會同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對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向社會分批分次進行公示。初審通過后,試點企業可依據現行的食品生產許可有關制度規定予以申請辦理相關食品生產許可,已獲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的試點企業可以組織生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項工作對促進我區鐵皮石斛、靈芝、杜仲葉產業發展的重要推動作用,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采取有效措施,扎實推進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幫扶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使用鐵皮石斛、靈芝、杜仲葉等3種物質作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試點企業的服務,做好試點企業投產前的技術指導和申請許可的幫扶工作。
(三)強化主體責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加強試點企業的日常監管和抽檢。強化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從嚴督促試點企業做好相關產品生產過程投料記錄、產品出廠檢驗、產品標簽標識等工作,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安全。試點企業要根據監管需求,積極配合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并提供監測樣品。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互通,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試點企業提交的《新食品原料試點生產企業申請表》及相關材料,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將原件郵寄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